Search

德州媽媽的房仲系列我終於追完了,德媽自己寫了一份懶人包(時間軸與我查到的資料符合),有興趣的小夥伴請...

  • Share this:

德州媽媽的房仲系列我終於追完了,德媽自己寫了一份懶人包(時間軸與我查到的資料符合),有興趣的小夥伴請去爬文。

其實我這次不只是吃瓜,還抱著瞧瞧德州是否適合偶居住的探索心態。邊吃瓜邊看看奧斯丁房價如何,發現我要是賣掉手上這間可以在那兒住大房子還夠錢養三隻貓(開心轉圈圈)。

為了衝在吃瓜第一線,我肉搜了房仲(對不起啊我很久沒辦案了拿您練習一下)。我竟在她身上嗅到了我老公的氣味:上進心爆棚。是的,事件主角之一的房仲本人是一枚上進女青年。各種考執照、不斷求精進、努力把事情做到最好,如果她沒有洩漏客戶個資的習慣,我也會找她合作。

於是就說到重要的關鍵點:房仲是否有洩漏德媽個資?根據我的判斷,是有的。房仲的問題在於,她太急於想對外界展露她的能力。因此她會將前客戶買了哪個物件、把 listing price 和她爭取到的價格一併提供給新客戶。這已越界。網絡或許可以查到這些資料(前提是需有真實姓名),作為房仲,主動對外揭露這些明顯違反職業道德。

再者,房仲沒有認知到每個人對個人隱私的敏感程度是不一樣的。舉德媽的案例,當有人問起房仲是否認識德媽,她的回答是:認識、是客戶、正在幫買第二間房、居住地大區域。其實這回答很母湯,從一開始就不該揭露客戶關係,美國職場忌諱這個。何況還主動對外人告知正在幫物色第二間房。這牽扯到財務狀況隱私,跟告訴別人此人賺多少錢一樣沒禮貌。

我相信房仲在那個當下並無惡意,可是行為和動機是兩回事。德媽感到被冒犯,我完全可以理解。後來的退佣一事,是另一個故事。我為大家講解一下。

雙方原本談妥,如果帶看 10 間房以下可退佣。在這過程中,房仲告訴德媽因為她有介紹客戶給房仲所以決定去除 10 間房這個門檻。於是他們共看了 13 間房。交屋前幾日,房仲發現德媽介紹的那個客戶與德媽無直接關聯,又決定履行 10 間房的門檻拒絕退佣。

欸,沒搞清楚狀況就先抽掉門檻,搞了烏龍又反悔到底是誰的問題啊。

以上是我對房仲方的不滿。她的努力和認真我都有看見,可是她的職業操守我給差評。上進青年的通病:顧著往上爬忘記了細節也同樣重要。

至於德媽,在處理路人的叫囂上,我會勸其三思。路人與您存在話語權不對等,截圖鞭他們先不論誰對誰錯,路人沒有粉專可以為自己辯駁,因此我會建議針對房仲就好。路人是不是親友團,有時也很難分辨。吃瓜群眾很容易跟同類打成一片,看起來好像認識了八百年,但壓根不認識也是有的。

德媽在社團的第一篇指名道姓文章,我並無覺得不妥。發投訴文,不講清楚是誰是要投訴啥?不給房仲活路走、斷了單親媽媽的生計,我是不這麼看。房仲出來做生意,接受客戶公開評價是這份職業必須承受的,管妳是誰。

德媽在發那篇文的時候,並無使用自己的網絡聲量。該版版主那次刪了德媽文,我覺得版主 484 應該衡量一下自己是否具備當版主的能力。社團的存在意義是給德州當地人交流的機會,交流包含了開戰。只允許正能量交流,那是邪教。

總結:房仲對保護客戶隱私觀念不足,建議重修這門課。希望房仲能儘早認知到自己光有努力和上進心是不夠的。得罪人專業戶我想勸德媽對路人儘早放下,路人就是路人,是鐵粉還是黑粉根本不重要,鞭打他們沒必要。重要的是處理好與房仲的糾紛,把事情釐清,過好每一天。

祝事件早日落幕。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